体育课迟到处罚,不是对错,而是思考责任
一次体育课迟到处罚,让我想到的不是对错,而是责任
国庆节前一天,也就是 9月30日下午,孩子(七年级)放学回来跟我聊起学校发生的一件事。
那天下午有一节体育课。
正常情况下,课间时间到了以后,同学们会自己去操场集合。
但那天刚好在体育课之前,语文老师拿着一批作业练习卷来到班级分发。因为发卷子占用了课间时间,等大家到操场集合的时候,体育课实际上已经开始了。
从结果来看,整个班确实迟到了。
体育老师最后处罚了 语文科代表做50个深蹲。
后来,语文科代表哭了。
体育老师看到以后,说了一句话,大概意思是:
“觉得委屈就去找你们班主任哄。”
孩子把这件事情讲给我的时候,我第一反应其实不是生气,也没有马上觉得哪个老师一定做错了。
更多的是觉得有点奇怪。
甚至,有一点荒唐。
一、好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
仔细想想,这件事情里面,好像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理由。
语文老师可能只是想把练习卷及时发下去。
体育老师可能觉得,既然已经上课了,全班还没有到操场,那课堂纪律总要维护。
学生确实是在上课以后才到操场。
而语文科代表,又刚好代表着“语文”这个角色。
如果只从表面上看,好像每一个环节都说得过去。
但如果再往下想,我觉得真正值得讨论的,其实不是:
谁对,谁错。
而是另一个问题:
一个人,应该为自己无法控制的事情承担责任吗?
二、责任和权力,应该是对应的
这件事情里面,语文科代表能决定什么?
她不能决定:
- 语文老师什么时候来发卷子;
- 练习卷发多久;
- 同学什么时候离开教室;
- 体育老师什么时候正式开始上课。
甚至,她可能也没有资格跟语文老师说:
“老师,体育课要开始了,您先别发了。”
也就是说,她对最终“全班迟到”这个结果,实际上并没有多少决定权。
可最后,因为她头上有一个 “语文科代表” 的身份,处罚就落到了她身上。
这让我想到一个很简单,但现实生活中经常被忽略的原则:
责任和权力应该对应。
一个人有多少决定权,才应该承担多少相应的责任。
如果一件事情从头到尾都不在她的控制范围之内,却因为她刚好有一个职位、一个身份,就让她承担后果,我觉得这种责任分配方式,本身就值得反思。
三、学校里的这件小事,其实现实里到处都有
后来想想,这种情况在成年人世界里其实一点都不少见。
项目出了问题,最后处罚执行的人。
流程出了问题,最后找一个最容易找到的人负责。
管理出了问题,却让最下面的人承担结果。
很多时候,不是真的找到了“谁应该负责”。
而是:
总要找一个人负责。
而那个最好找、最好管、最没有话语权的人,往往就成了最后承担结果的人。
所以学校里的这件小事,某种程度上也是一个很真实的社会缩影。
四、维护纪律没有错,但处罚不应该只是“找个人承担”
当然,我并不觉得体育老师想维护课堂纪律这件事情有问题。
如果一个班级经常迟到,老师当然需要建立规则。
纪律本身没有错。
问题在于:
纪律不能简单地变成“总得找个人罚”。
如果我是老师,我可能会先问一句:
“今天为什么这么晚才下来?”
如果学生说明,是因为上一节课老师临时发作业,占用了课间时间,那么这一次完全可以当成特殊情况。
同时也可以告诉学生:
“以后如果再遇到类似情况,让班干部或者体育委员提前过来说明。”
这样做,规则仍然存在。
学生也知道以后应该怎么办。
而且不会让一个没有决定权的孩子,为整个过程承担责任。
我越来越觉得,教育真正重要的地方,不只是让孩子知道:
“你做错了,所以要受罚。”
更重要的是让孩子知道:
“下次遇到同样的问题,你应该怎么处理。”
相比之下,50个深蹲解决的只是眼前这一次迟到。
但它并没有解决事情为什么发生。
五、“委屈就去找班主任哄”这句话,让我印象更深
其实整件事情里,让我印象更深的,反而不是50个深蹲。
而是那个孩子哭了以后,体育老师说:
“委屈就去找班主任哄。”
可能老师只是随口一说。
成年人有时候面对学生哭,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,就用一句带点调侃的话把事情带过去。
但如果站在孩子的角度想,我觉得她哭,未必只是因为做50个深蹲累。
她真正难受的可能是:
“这件事情明明不是我造成的,为什么最后是我被处罚?”
这种感受,和身体上的累是不一样的。
这是“被冤枉”的感觉。
如果这个时候,成年人把这种委屈简单理解成:
“你就是需要人哄。”
其实等于跳过了一个更重要的问题:
她为什么觉得委屈?
六、我更希望孩子学会:觉得不合理时,可以表达
我越来越觉得,孩子成长过程中,有一种能力非常重要:
当自己觉得事情不合理的时候,能够说出来。
不是顶撞老师。
也不是凡事都认为自己有理。
而是能够把事情讲清楚:
- 发生了什么;
- 自己能控制什么;
- 自己不能控制什么;
- 为什么觉得这个处理方式不合理。
这其实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表达能力。
也是一种以后进入社会之后非常重要的能力。
因为一个人真正成熟,不应该只是会服从。
也应该会解释、会沟通、会表达。
七、这件事情,我没有直接告诉孩子“谁错了”
孩子把这件事情讲给我的时候,我没有直接说:
“体育老师做错了。”
我反而问了她几个问题:
“你觉得那个科代表为什么会哭?”
“如果你是体育老师,你会怎么处理?”
“如果什么都不处罚,那怎么保证以后大家准时?”
“你觉得语文老师有没有责任?”
“语文科代表能决定语文老师什么时候发卷子吗?”
“一个人如果没有决定权,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?”
我觉得,这些问题比直接给她一个答案更有意义。
因为现实世界里的很多事情,本来就不是一道只有一个标准答案的选择题。
八、很多事实,其实可以同时成立
这件事情完全可能同时存在下面这些事实:
- 语文老师未必有恶意;
- 体育老师也未必是一个坏老师;
- 学生客观上确实迟到了;
- 体育老师维护课堂纪律也有合理性;
- 但语文科代表承担处罚,仍然可能是不合理的。
这些事实并不矛盾。
现实生活本来就是这样。
很多事情,不是“一个人全对,另一个人全错”。
真正需要学习的是把事情拆开来看:
看事实。
看原因。
看谁拥有决定权。
看谁应该承担责任。
再看处罚是否和责任相匹配。
九、尊重老师,不等于认为老师永远正确
以前读书的时候,我其实很少认真想这些事情。
老师处罚谁,我们通常就默认:
谁被处罚,谁就是做错了。
长大以后才慢慢发现,这个逻辑其实并不总成立。
职位不等于正确。
权威也不等于正确。
被处罚的人,也不一定就是最应该负责的人。
但反过来,我也不希望孩子因为一次处理方式不合适,就马上把一个老师定义成:
“坏老师。”
可能只是那个瞬间,老师选择了一个最简单、最直接的管理办法。
人都会有处理事情不够周全的时候。
十、我更希望孩子以后形成这样的判断方式
我希望她以后能够慢慢理解:
尊重老师,但不把老师当成绝对正确。
遵守规则,但也理解规则为什么存在。
遇到事情,不急着站队,先看事实、原因和责任。
受到不合理对待的时候,可以表达,而不是只能忍,也不是只能对抗。
我觉得,这些能力比单纯告诉孩子:
“听老师的话。”
更重要。
十一、一件很小的事情,背后其实是规则、责任和公平
这件事情本身其实很小。
可能过几天,孩子们自己就忘了。
但我反而觉得,这种日常里的小事情特别适合和孩子讨论。
因为一个人以后进入社会,会不断遇到类似的问题。
很多事情表面上是在讨论纪律,
其实是在讨论责任。
表面上是在讨论服从,
其实是在讨论权力。
表面上是在讨论谁应该受罚,
其实是在讨论:
一个社会、一个组织、一个家庭,应该怎样把责任分配给真正能够决定事情的人。
所以听完孩子讲这件事情以后,我最后的感觉,还是最开始那句话:
没有必要把事情简单理解成谁对谁错。
但确实挺荒唐的。
荒唐的地方在于:
一个自己几乎没有决定权的孩子,仅仅因为“语文科代表”这个身份,最后成了最方便承担结果的人。
而这件小事,也刚好给了我一个机会。
和孩子聊了聊:
什么叫规则。
什么叫责任。
什么叫权力。
以及,
什么叫公平。